English

办案谋钱 为钱卖法不成

河北检察系统查处46名违法违纪干部
1998-12-20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新华社石家庄12月19日电河北省检察系统今年2月份以来严肃查处了46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警,其中7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3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,其他人员正在接受进一步处理。

从查出的案件看,办案谋钱、为钱卖法,是检察机关最典型的腐败现象。邯郸市检察院贪检处干部李保平,1997年3月在办理李志广涉嫌走私汽车一案中,以帮助李志广“活动”为名,向其索要现金5万元,李志广通知其家属连夜送给李保平现金4万元。李保平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还有一些检察干部不惜以身试法办人情案、关系案。秦皇岛市海港区检查院检察员郭绍玉在审查起诉徐志刚受贿1.5万元一案时,接受徐志刚亲属说情,不经批准擅自将其放出,事发后徐志刚被重新收监。郭绍玉怕事实暴露,竟约人杀害与他一同办案的张国友,企图把责任全部推到张国友身上。郭绍玉因故意杀人罪、徇私舞弊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一些检察人员违法办案,仗权经商。沙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石福学、纪检组长张树军、控申科干部贾永昌,违反规定入股办矿,其中贾永昌获取非法利益28万元。当石福学、张树军入股5万元的本金不能收回时,经石福学批准,贾永昌等人先后以初查煤矿矿主重婚、偷税案为由,在未立案的情况下,非法扣押其桑塔纳轿车一部。贾永昌非法所得被没收,并被清除出检察机关;石福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张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被调整工作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